证券代码:301315 证券简称:威士顿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易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30%的,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为 79.65 倍,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最新平均市盈率 50.03 倍,公司
股票市盈率明显高于行业均值。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存在短期炒作风险,敬
请广大投资者不要盲目追高,理性投资,控制风险。
金融行业客户提供以 MOM、ERP 为代表的工业软件,和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
术为代表的通用新兴技术软件产品的开发、运维及技术服务、软硬件系统的集成
及服务等。公司主营业务、基本面和经营业绩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审
慎对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2 日、1 月 23 日、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化。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
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
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
握股市波动的原因和趋势,请广大投资者谨防热点概念型炒作,并对相关风险提
示如下:
务,以及相关的软硬件系统的集成服务。智能设备类产品的研发是公司在智能制
造领域的研究探索和技术储备,目前公司仍然立足软件业务,并无转型成为智能
设备厂商的规划。
提供基于大数据平台的数据类软件产品与服务,公司业务不涉及互联网金融业务,
且金融领域客户收入在公司的占比相对较低。
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核心软件产品的开发和升级,存在不能满足和适应行业发
展和客户需求变化,从而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受限,则存在公司因客户行业政策传导而发生业务规模收缩的风险。
模仍然相对较小,如公司不能利用好自身的竞争优势,持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
产品,存在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不确定性,这将给未来经营带来一定风险。
交易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相关财务数据未向第三方提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后续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
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经济参考网、中国日报网、中国金融新闻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请投资者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和公司的各项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五、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