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晋江分行”)申
请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国银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
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泉州分行”) 申
请 3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交通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
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中的 30,000 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晋江分行”)
申请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商银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
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中的 30,000 万元提供个人
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晋江分行”)
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建设银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
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漳浦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漳浦支行”)申请 4,145 万元的
综合授信,自工商银行漳浦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
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姐夫,是公司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
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
的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
公司关联自然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时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
永先生回避表决。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的姐夫,是公司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父亲。
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是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
的姐姐,是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美莉女士的母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吴华春先生和孙婉玉女士为
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国银行晋江分行申请 3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国银行晋江分
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
任担保。
公司向交通银行泉州分行申请 3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交通银行泉州分
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该笔授信中的 30,000 万
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工商银行晋江分行申请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商银行晋江分
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
授信中的 30,000 万元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建设银行晋江分行申请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建设银行晋江分
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该笔
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工商银行漳浦支行申请 4,145 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工
商银行漳浦支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
玉女士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
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取银行授信,
支持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孙婉玉
女士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
偶孙婉玉女士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就此次
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
永先生应予以回避。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