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与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将位于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 8 号的资产租赁给承租方使用事项。前述资
产合计租赁面积 68,075.58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 60,042.50 平方米,公摊面积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资产
的公告》。
现承租方因自身经营原因,申请中途退租,双方经友好协商,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提前终止上述资产的租赁。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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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国内贸易。干洗、清洗衣物,地毯,酒店布草;酒店内部的卫生清洁。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鸿博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授权书等);原合同(包括涉及原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合同、授权书等)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权书等)约定的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且协议还在有效期内的承租方)解除相关租赁合同,且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乙方与次承租人的任何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果甲方因此涉诉、涉
仲裁等,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
通费、赔偿费、垫付费用等)。
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乙方及次承租人与第三方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如果
甲方因此涉诉、涉仲裁等,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诉讼费、交通费、赔偿费、垫付费用等)。
同约定,甲方不予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次承租人的租赁合同,甲方根据该租赁合同确定乙方应缴纳的2024年1月份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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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将变压器、电梯、消防设施等物业设施移交甲
方。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租赁物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等与房屋租
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如乙方不能在约定期限内返还租赁物,甲方有权在超出期
间按原租金三倍费用收取房屋占用费。
承租人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形下擅自拆除租赁物二楼4-7轴交E-L轴平台处花池(见
附件一),面积为778.97㎡,次承租人需缴纳恢复原状的保证金100,000元(大写:
壹拾万元整),如果次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100,000元损失。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基于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公司将按照协议约
定处理后续事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本次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事项,将对公司 2023 年
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预计减少公司 2023 年度的营业收入不超过 600 万元,
减少净利润不超过 500 万元,以上影响为公司财务测算金额,最终以审计机构出具的
快寻找新的承租合作方以保证租赁业务持续正常开展,或暂时自用部分空置物业,避
免资产闲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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