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增加海泰
科新材料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为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
业园为实施地点。本次增加海泰科(安徽)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安徽省合
肥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是基于客观需求变化所做出的调整,
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未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海泰科新材料及其全资子公司进
行增资,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和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后,海泰科新材料、海泰科(安徽)仍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 100%股权。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海泰科(安徽)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城阳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海泰科(安徽)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吨高分
子新材料项目”的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