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1 证券简称:江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
数为 158,360,58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8,360,582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72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66,666,66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59 元/股。公司股票于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158,360,582 股为首发限售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和 2023
年 5 月 16 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5 月,公司完成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转增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尹超、陈太平、贺旭峰、程新华出具《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
诺函》,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遵守上述约定。
(2)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
述承诺函。
(4)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
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苗苗、周思思、谢爱萍、任时举、周国栋、林俭吾、夏红玲、马志杰、侯明辉、
聂其珍、谢云初、谢江涛、严万辉、贺平、谢江华、肖冠忠、吴天秀、张翼、张
兴龙、谢丽、何玉文出具《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
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
定另有要求的,本人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
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8,360,582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合计 158,360,582 42.4180% 158,360,582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 158,360,582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0,000,000 -158,360,582 121,639,41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333,334 158,360,582 251,693,916
股份合计 373,333,334 - 373,333,334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