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4-009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
股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8787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7573 亿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关于本次回购事项请
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
公告》及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月23日,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6,140,127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0.44%,最高成交价为24.86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23.33元/股,成交总金额148,517,355.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二、其他说明
  (一)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本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信家电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