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4-006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
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集团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07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变电工、特变
集团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 2024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08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财务公司签订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张新、黄汉杰、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特变电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
险评估报告》
)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远洋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09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成都富江、河南
远洋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10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套期
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业务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
)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11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12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4-013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14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孙健先生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任职资格的
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马冰先生、薛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李薇、介万奇、傅正义、王林彬对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1)对马冰先生、薛冰先生的个人履历进行审查,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2)马冰先生、薛冰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胜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要求。
(3)马冰先生、薛冰先生的提名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综上,同意聘任马冰先生、薛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 2024-015 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一)、
(二)、
(四)、
(七)、
(八)、
(十)项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就上述第(七)、
(八)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二)、(四)、(五)、(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简历:
马冰:男,汉族,51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曾任公司科技管理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马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50,300 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冰:男,汉族,40 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曾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薛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72,000 股,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