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 康惠制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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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5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新药业”)
  ? 本次最高担保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及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 20,8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新高新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3-013、2023-025 号公告)。
称“北京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两年,
借款用途为与经营有关的流动资金周转。公司作为担保方与北京银行签署《保证
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同时,新高新药业的其他股东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按持
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新高新药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500 万元,未超过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100786985269D
成立时间          2006 年 5 月 25 日
注册地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昌路 45 号
主要办公地点        同上
法定代表人         赵平
注册资本          4500 万元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租赁等。
              公司持股 51%,赵平持股 30%,马宁持股 17.5%,贺宏伟持股
主要股东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高新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资产总额           87,170,254.67      90,210,244.63
      负债总额           27,015,747.86      30,323,503.79
       净资产           60,154,506.81      59,886,740.84
        项 目
                         (未审计)             (已审计)
      营业收入           34,563,095.55      42,333,248.01
       净利润              267,765.97       -324,214.8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债务人:陕西新高新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5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
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
上述担保范围中。
  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赵平、马宁、王毅、贺宏伟、赵海晏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新高新药业应向北京银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本金
(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
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等。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促进控股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公司为其在银
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新高新
药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较强的
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
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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