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 1%且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高和”或“转让
方”)保证向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
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8.07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5,045,600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嘉兴高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绍校合计持股比例由 7.99%
减少至 4.99%,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转让方嘉兴高和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嘉兴高和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仅为嘉兴高和,转让方一致行动人杨绍校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杨绍校担任嘉兴高和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认缴嘉兴高和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持股数量 持股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量 转让后持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股) 比例 量(股) (股) 股比例
股本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嘉兴高和
嘉兴高和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5,04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本次转让后,嘉兴高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7.19%减少至 4.19%,嘉兴
高和及其一致行动人杨绍校合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降至 5%
以下。
杨 绍校担任嘉兴高和的普 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合伙人,并认缴嘉兴高和
嘉兴高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名称 嘉兴高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19 日
认缴金额 138,000 万元人民币
嘉兴高和基本信息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杨绍校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
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6 室-6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22 日
名称 杨绍校
住所 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华立世纪花苑优胜美
杨绍校基本信息
地 7幢
权益变动时间 不适用
减持股数 减持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股) 比例
嘉兴高和 询价转让 2024 年 1 月 22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5,045,600 3.00%
的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0,000,000 7.19% 34,954,400 4.19%
嘉兴高和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666,667 0.80% 6,666,667 0.80%
杨绍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6,666,667 7.99% 41,621,067 4.99%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私募基金管理
人
私募基金管理
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 私募基金管理
管理有限公司 人
北京时代复兴投资管理有限 私募基金管理
公司 人
私募基金管理
人
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嘉兴高和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为 7.94 元/股,为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1 月 17 日,
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9.90 元/股的 80.20%。
本次询价转让期间,中金公司共向 60 名符合条件的询价对象送达了认购邀请
文件,包括基金管理公司 12 名、证券公司 13 名、保险公司 3 名、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 5 名、私募基金管理人 27 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4 年 1 月 17 日下午 18:00 至
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4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9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8.07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
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汇成股份询价转让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
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
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
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