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股份”或“公司”)
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厚租赁”)
拟同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 4,000 万元融资
租赁投放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交易已经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拟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
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不超过 4,000 万元融资租
赁投放业务。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平
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次交易双方均受同一母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制,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8 月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藏路 258 号 2 号楼 3 楼 302 室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自立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权结构:平煤股份持股比例 93.75%,宏涛船务有限公司持股比
例 6.25%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
赁财产的残值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
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海国厚租赁资产总额为 204,816.56 万
元,总负债为 22,407.01 万元,净资产为 182,409.54 万元;2023 年 1-
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公司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兴业大道与滨河东路交叉口东 600 米驻
马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905 房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比例 60.00%,上海采日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
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资
产总额为 3,000.75 万元,总负债为 0.75 万元,净资产为 3,000.00 万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可增加主营业务收
入和利润,进而提升平煤股份未来的盈利。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延河先生、张建
国先生、涂兴子先生、李庆明先生、吴昕先生、陈金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及
审核。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海国厚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生
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租赁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
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
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和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