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城地香江 股票代码:603887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编制。海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
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
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海通证券不承担任何
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全称: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3596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120,000 万元(1,200 万张)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数量:120,000 万元(1,200 万张)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0 年 8 月 20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
(十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
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
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评级及资信机构:本次可转债主体(上海城地
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为 A-级,债券信用评级为 A-级,评级展望为
负面。评级机构为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城地香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入 实际募集资金已投入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
一 105,442.45 84,045.99 19,943.04
产业园项目一期
二 补充流动资金 35,954.01 35,331.37 70,331.37
合计 141,396.46 119,377.36 90,274.41
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含补充流
动资金)累计为19,943.0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32,936.44万元(包含利息)。
(二)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延长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建设期限 首次延长后建设期限 本次延长后建设期限
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
产业园项目一期
(三)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作
为其辖区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为匹配辖区电力配置,其110kV变电站涉及的“庆丰变
接入线路(庆申线)”,根据规划设计需要部分割接给九曲变电站,由其承担部分电力
负载,其中新申线、庆申线属于标准变接入线路,分别已于2023年1月及3月成功送电,
但涉及九曲变负荷割接部分,因九曲变电站其直线距离庆丰变电站较远,根据电力部
门规划,其施工需要穿越沪通铁路,整体工程还涉及沿线改造,施工周期时间较长。
同时,因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定位是为大型互联
网企业提供大规模数据中心存储服务,定制化规格较高。因此,公司需在数据中心相
关配套设施全部完备的情况下才能完全满足客户定制需求。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期限至2025年2月。
(四)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实施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进九曲变负荷割接线路的施工进展,在相关施工完毕后,积极协调
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情况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本次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
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及债券
持有人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通
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海通证券将持续跟踪城地
香江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情况,督促城地香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关
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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