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监事,基于独立、专业的判断,我们对公司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
整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
二、对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4 名
激励对象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条件,2
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1 名激励对象成为
公司监事,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人
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15,710 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
因此,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
三、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相关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 289 名激励对象
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5,019,244 股。
二 0 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九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之签字页)
倪 佳 聂新来
唐 绯 刘 伟
闫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