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4-004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赛西威”)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到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惠州市国资委”)、控股股东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创投”)、
惠州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实业”)、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集团”)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共同签署《协议书》,确认自 2024 年 2 月 3 日起,
德赛集团持有且曾承诺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含)以前放弃在公司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
国资委、德恒实业、惠创投以及德赛集团均承诺不谋求德赛西威的董事会控制权。
如无其他关于公司控制权相关重大事项发生,自 2024 年 2 月 3 日起,公司将没有控
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惠州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一、 实际控制人变更背景
团有限公司分立重组之第二阶段股权置换协议》,协议约定该次股权置换相关的股权过户
手续全部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德赛集团自愿放弃其在德赛西威的股东大会享有的 10%
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惠州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公告编号:2021-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分立的进展公告》
书》,约定德赛集团在德赛西威的股东大会享有的 10%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期间延长
至 2024 年 2 月 2 日(含)止,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含)自动恢复,且表决权恢复后,德
赛集团不再放弃;同时明确德赛集团持有的公司 10%股份表决权恢复后,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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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依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控
制人仍为惠州市国资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继续放弃表决权暨与控股股东签署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2-046)。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赛集团签订《协议书》,关于德赛西威后续公司治理的主要安排如下:
弃在德赛西威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 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恢复,其可在德赛西威股东大
会行使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表决权。
控制权。
投以及德赛集团对德赛西威换届选举前的董事会提名的下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予
以支持。
董事改选或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改选规则如下:
(1)如德赛西威本届董事会中的非独立董事需要改选,惠创投、德赛集团提名的董
事人数(包含之前已提名并当选为董事的人员)不得超过 2 人(含);
(2)如德赛西威本届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需要改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由本届董事会
推荐,且惠创投、德赛集团对董事会提名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予以支持;
(3)如德赛西威本届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按照第 3 条约定提名、选举下一届董
事会董事。
第 2 至第 5 条关于德赛西威的相关安排条款自动失效:
(1)惠创投及德赛集团以外的德赛西威股东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德赛西威的控股股东;
(2)惠创投或德赛集团任意一方持股比例低于 1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德赛西威实际情况和惠州市国资委、德恒实业、惠创投、德赛集团签订的《协议
书》,如无其他关于公司控制权相关重大事项发生,自 2024 年 2 月 3 日(含)起,公司
实际控制人将由惠州市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惠州市国资委、德恒实业、惠创投、德赛集团签订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