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川投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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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2 号
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川投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赎回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 赎回价格:100.405 元/张
  ? 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2 月 1 日
  ? 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6 日
  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距离 1 月 26 日(“川投转
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1 月 26 日为“川投转债”最
后一个交易日。
  ? 最后转股日:2024 年 1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距离 1 月 31 日(“川投转
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1 月 31 日为“川投转债”最
后一个转股日。
  ? 本次赎回完成后,川投转债将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
易或按照 8.4 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
/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0.405 元)被强制赎回。
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 特提醒“川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
个交易日内有 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四
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川投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
提案报告》,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川投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川投转债”持有人公告如
下:
     一、“川投转债”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 202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已
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川投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 8.4
元/股的 130%(即 10.92 元/股),已经触发“川投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川投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
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405 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 82 天。
  当期应计利息=B×i×t/365=100*1.8%*82/365=0.405 元/张。
  赎回价格=100+0.405=100.405 元/张。
  (四)赎回程序
  本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川投转债”赎回提示
性公告,通知“川投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本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
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川投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本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
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本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4 年 2 月 1 日
  本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
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
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川投转债”数额。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
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止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 月 26 日(“川
投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收市
后,“川投转债”将停止交易。
  截止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 月 31 日(“川
投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31 日收市
后,“川投转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本公司的“川投转债”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税扣税情况说明
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
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405
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324 元(税后)。可转
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
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
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 1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
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 100.405 元(含税)。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
币 100.405 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收市后,距离 2024 年 1 月 26
日(“川投转债”停止交易日)仅剩 5 个交易日,1 月 26 日为
“川投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 2024 年 1 月 31 日(“川投
转债”停止转股日)仅剩 8 个交易日,1 月 31 日为“川投转债”
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川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川投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
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川投转债”将全
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 100.405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
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
          “川投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川投转债”二级市场价格(1 月 19 日收盘价
为 173.001 元/张)与赎回价格(100.405 元/张)差异较大,投
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川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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