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 山煤国际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煤国际”)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 在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
司涉及诉讼公告》(临 2021-045 号),对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
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露天煤
业”)、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曲能源公司”)工
程合同纠纷案进行了披露,并于 2023 年 10 月 14 日公告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临 2023-037 号)披露了上述案件
的一审判决结果。河曲能源公司和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均对一审判决结果
不服,已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河曲能源公司收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现将该案件诉讼结果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
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 1765 号 153 室;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社梁乡赵元头村;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西焦煤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山西山煤新能源
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 162 号 C 座四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旧县乡范家梁村;
   原审第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住所地: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 255 号;
   原审第三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芯大
道 18 号。
   二、一审判决结果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55,301,752.47 元;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 800,000 元;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垫付资金利息;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 985,021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
限公司负担 574,748 元,由被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司负担。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多交的诉讼费 280,300 元予以退还。
   三、二审判决结果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二审判决如下: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64,879,752.47 元;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985,021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990,021 元,由中机国
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574,748 元,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司
负担 415,273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40 元由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能源有限公
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761,850.78 元,由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结果,河曲露天煤业不承担责任,河曲
能源公司承担工程款、利息及诉讼费,预计将减少公司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约 1,600 万元。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煤国际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