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2024-007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的合规性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合并报表分、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的公司任职人员,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
(二)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三)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下列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
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五)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号)第十八条规定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
人员;
父母、子女;
人。
(六)本次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
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激励对象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