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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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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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及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
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15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
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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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消息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在表决票中每项
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毕由
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
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
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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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
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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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下午 15: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 月 29 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 月 29 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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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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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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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规范公司分
红有关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
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在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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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拟签订<投资协议书><补充协议>暨前期投资项目变
               更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此前,公司曾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华特气体电
子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在江苏省如
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建设电子化学品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是以竞买目
标土地使用权为前提,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竞买目标土地使用权,也未对原项目进
行投资和建设。
  根据公司目前的发展计划以及项目进度情况,公司计划与江苏省如东沿海经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商终止原项目建设协议书,并拟与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人
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本次协议签订后,本项目名称将变更为“电子特种
气体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调整为不低于 10 亿元人民币,其
中新购设备(不含二手设备)投入不低于总投资的 40%,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不
低于总投资的 10%,项目总到账外资不低于 5000 万美元。项目选址将变更为长
江镇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公司将在如皋市长江镇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
业企业以建设本项目,并作为本项目的投资主体,注册成立一家研发中心。项目
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和协议
约定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建设电子特种纯气、混合气(电子特种混气)、湿电子
化学品、半导体前驱体、高纯氟碳类(电子特种纯气)、高纯碳氢类(特种纯气)、
医用气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建设经营类产品仓储,建设国家级研发中心/
实验室。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员负责投资后
续的具体实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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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已经在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前期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0),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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