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能健康: 关于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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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2          证券简称:开能健康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3206          债券简称:开能转债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后的股本 572,074,8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 元人
民币(含税),共计派现 31,464,11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45142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
额/总股本,即 0.0545142 元/股=31,464,115.60 元÷577,171,949 股;小数点最后一
位不四舍五入,下同)。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特别分红方案内容:
   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7,405,580.71元。公司以
总股本572,074,829股(577,171,949股减去库存股5,097,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现31,464,115.60元。自分
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
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请见于2024年1月15日在符合条件
的媒体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577,171,94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共计派现31,464,115.6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含回购股份)。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1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4年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回购股份 5,097,120 股后的股本 572,074,8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572,074,829 股×0.55 元/10 股=31,464,115.60 元,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577,171,949 股×10 股=0.545142 元,公司本次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参考价按此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前收盘价?0.0545142 元/股。
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以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申请承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公司董事长瞿建国不减持承诺:
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前,不会减持本人现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
期满后,若本公司股票价格(相等于)低于2015年6月14日当天最高股价33元的
情况下,不会在二级市场减持本人名下的上述股票。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
日起,对以上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8.44元/股,具体如下:
     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配方案         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
  根据公司2013年7月18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的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
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
价。
  因此,本次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5.67元/股-
起生效。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川大路518号
  咨询联系人:陆董英
  咨询电话:021-58599901
  传真电话:021-5859907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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