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杰股份: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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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上市公司”或“博杰
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议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SPV2(拟设立)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和成君先生提供无偿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
成君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王兆春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付林
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成君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本次交易构成了
关联交易。
   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5 人,关联董事王兆春、
付林回避表决。
   鉴于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提供担保未收取担保费用,属于上市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且不支付对价、不附任何义务的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理。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付林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成君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为顺应高端制造发展需要,积极拓展工业母机领域业务布局,拟与联
合投资人珠海格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格杰投资”或“联
合投资人”)共同以现金形式收购哈挺精密机械(嘉兴)有限公司、哈挺机床(上
海)有限公司、万氏(大连)机床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哈挺中国”或“标的公
司”)全部股权及相关业务与授权(与哈挺中国/标的公司合称“标的资产”、该
等收购行为及安排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为 126,728,435 美元(按
交易锁箱日 2023 年 11 月 30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7.1018
折合人民币 9 亿元,视锁箱日至交割日是否发生漏损,最终交易成本以实际交割
时确认为准),博杰股份与格杰投资按照 70%、30%出资比例进行收购。本次交
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哈挺中国 70%股权并将哈挺中国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
  为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根据本公司与格杰投资签署的《联合投资协议》
及其附属协议,双方拟按照 70%、30%出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 5 亿元成立珠海
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SPV1”)、并由 SPV1 全资成立珠
海博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SPV2”),由 SPV2 进行并购贷
款融资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上述合计金额人民币 9.5 亿元在扣除本次交易相
关费用并预留铺底流动资金后,将换汇并用于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交
易完成后,SPV2 将直接持有哈挺中国 100%股权。
  根据上述交易安排及本公司资金使用安排,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SPV2(拟设
立)拟向银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 SPV2 收
购哈挺中国股权的部分对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60 个月,同时授权本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
代表本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SPV2 拟以在该
次收购实施完成后持有的哈挺中国 100%的股权为此次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并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提供无偿担
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SPV2(拟设立)无需支付担保费,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
公司对外投资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
人对本公司的支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上市公司与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
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0.50 万元。
     八、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对本公司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并购贷款并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兆春
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提供无偿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
控股子公司(拟设立)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
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兆春先生、董事付林先生回
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设立)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
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为本公司
提供担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
要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支持。该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
合规的,王兆春先生、付林先生和成君先生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本公司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发展。在董事会审议本事
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关联担保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其他非关联监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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