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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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 3 日通知的时限要求,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李正培、赵明健、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表决方
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283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18,624股,发行价格27.92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集资金净额为869,257,541.3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12 月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691.1437万股增加至
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徽鑫铂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董事会同意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
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
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
   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环保”)作为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再
生铝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便于该募投项目有效推进,降低其资产负债率,董事会同意
公司拟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6.2亿元对子公司鑫铂环保进行增资,其中1.6亿元计入
注册资本,4.6亿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便鑫铂环保实施该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9)。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
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请公司拟定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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