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4-003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 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由杭州市财政局对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银行”)、杭州市金融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
人职责,同时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杭州银行股份以协议转让方
式划转至杭州金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
? 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1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杭州市财政
局将由直接控制公司 11.86%股份变为间接控制公司 18.74%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杭州财开集团。
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国有
金融资本管理体制,结合杭州市关于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的战
人民政府同时决定将杭州市人民政府持有的杭州金投集团 90.5912%股权无偿划转至杭州市财政局。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办理。
略部署,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金融机构出资人职责调
整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4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杭州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杭政函〔2024〕5 号),杭
州市人民政府决定由杭州市财政局对杭州银行、杭州金投集团履
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将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
团的全资子公司杭州财开集团,作为对该公司的出资。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与杭州财开集团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签订《增资暨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杭州银行 703,215,229 股股票(占公司
当前普通股股本总额的 11.86%)向杭州财开集团增资,增资完
成后,杭州财开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将由权益变动前的 6.88%
增加至 18.74%,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杭州
财开集团。本次交易尚待依法履行监管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杭州市财政局 703,215,229 11.86 - -
杭州财开集团 408,122,361 6.88 1,111,337,590 18.7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市财政局
名称 杭州市财政局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主要负责人 陈震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0100002489559L
类型 机关法人
通讯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联系方式 0571-87805588
(二)杭州财开集团
企业名称 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 2-6 号 3501 室-1
法定代表人 阮毅敏
注册资本 5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470106408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1993 年 2 月 1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
通讯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3315
通讯方式 0571-86896809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主体
(二)标的股票
杭州市财政局在本次交易中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次新增
注册资本出资的标的股票为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杭州银行
若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完成标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过户
登记之日期间内因标的公司(即杭州银行,下同)发生除权事项
(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标的股票数量变动的,
则标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三)标的股票价值
杭州市财政局以其持有的标的股票作为对杭州财开集团本
次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
标的股票价值为以下两者中的较高者:(一)杭州银行发布提示
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二)
杭州银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扣除最近一
个经审计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
(四)本次交易的先决条件
产监督管理机构等有权机关的审批、批准;
的决议,并取得有权机关的备案、审批、批准(如需);
浙江监管局的批准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确认意见且该等
确认意见持续有效。
四、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市财政局持有的 703,215,229 股中有
月 23 日,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8 亿股在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杭州市财政局作为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参与认购 116,116,000 股。根据《商
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对银行主要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
该部分股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锁定 5 年。
杭州财开集团已作出承诺:(1)将继续履行杭州市财政局
认购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
权益变动完成后,上述 116,116,000 股杭州银行普通股股份仍将
处于限售状态;(2)本次取得的杭州银行 703,215,229 股股份自
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5 年内不转让。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杭州市财政局将对公司、杭州金投集团履行国有金融
资本出资人职责,出资人职责相关调整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杭州市财政局将由直接控制公司 11.86%股份变为间接控制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杭州市财政局
变更为杭州财开集团。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
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
管局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
规性确认,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公司
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杭州财开集团及杭州
市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杭州财开集团已于同日披露《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杭州市财政局已于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