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和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4-005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众和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8.20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5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
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
     根据有关规定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众和转债”自2024年1月24日起可转
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众和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 137,500.00 万元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
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四)债券期限:6 年,自 2023 年 7 月 18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
  (六)转股价格:8.20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行。
票。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单。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4 年 1 月 24 日至 2029 年 7 月 17 日)在上交所
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
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众和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
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20 元/股,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
回购注销了激励对象 29.80 万股限制性股票,经测算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转股价格为 8.20 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
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
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P1 为调整后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
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
行为予以监督。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
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
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众和转债”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其摘要。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邮箱:xjjw600888@joinworld.com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疆众和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