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股票代码:0009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通讯地址: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超 5%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 15 号》”)
(以下简称“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
指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人、福星集团
福星股份、上市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 5%
本次发行、本次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指
向特定对象发行 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本报告
指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
A股 指 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
股
报告书中部分数值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法定代表人 谭少群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企业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营业期限 2008-01-31 至 2028-01-30
通讯地址 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通讯方式 0712-8741241
(二)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者地区的居留权
谭少群 男 中国 否 董事长、总经理
谭少伟 男 中国 否 董事
张景 男 中国 否 董事
谭奇材 男 中国 否 董事
黎文彦 男 中国 否 董事、财务总监
刘慧芳 女 中国 否 董事
冯东兴 男 中国 否 董事
谭才旺 男 中国 否 监事会主席
夏木阳 男 中国 否 监事
张四元 男 中国 否 监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守华 男 中国 否 副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
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福星股份的股份外,不存在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福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8 号),
公司向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3,491,752 股,并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
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14,983,936 股变更为 1,138,475,688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福星集团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比例减少 5.0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内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
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914,983,93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上市公司 233,928,6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5.5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38,475,688 股,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233,928,648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0.55%,被动稀释达 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
动涉及股份数量及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186 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 27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谭少群
日期:2024 年 1 月 17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上市公司名称
限公司 地 1号
股票简称 福星股份 股票代码 00092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汉川市沉湖镇福星大道
名称 司 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不
变,但持股人发生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致行动
变化□ 持股数量不 有? 无?
数量变化 人
变,但持股比例发生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可多选) 赠与□ 其他?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其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33,928,648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25.57%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变动数量:0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变动后比例:20.55%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5.02%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动的时间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否□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不确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的可
是否拟于未来 12 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个月内继续增持 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及 不适用
批准进展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福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谭少群
日期: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