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
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进
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徐炳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董事会被授
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云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计划(草
案)》”“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4 人调整
为 128 人;首次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71 万股调整为 1,214 万股。除
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内容一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除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
其余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三)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6日,并同意
以3.91元/股的价格向12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14万股A股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 A 股限制
性股票 激励 计划 激励 对象 首次 授予 限制 性股 票的 公告》 (公 告编 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