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鼎科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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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其中毕方庆
先生、钱旭先生、曹克先生、李兰明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关联董事刘波先生、
曹怀轩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自《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前,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董事
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4 人调整为 128 人;
首次授予的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71 万股调整为 1,214 万股。除上述调整外,
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
致。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刘波先生、曹怀轩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并同
意以 3.91 元/股的价格向 12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1,214 万股 A 股限制性股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刘波先生、曹怀轩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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