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4-001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
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春燃气”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收到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港燃气”)的通知,长春市人
民政府同意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称“长春市国资委”)
将其所持有长港燃气 39.83%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发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巨
潮资讯网站披露的《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6)。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港燃气的通知,长春市国资委已出具《长春市国资
委关于同意将所持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39.83%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
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长国资[2024] 5 号),同时长春市国资
委已与长发集团签署《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各方基本情况
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09 月 27 日设立,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福祉大路 4633 号智慧城市产业基地一期 A
塔楼 21 层 2110 室,注册资本为 502,2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宏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073634274G。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地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南环
城路 3066 号。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02 月 01 日登记注册,公司注册地址位
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 3300 号,注册资本为 102,189.59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董志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017561659999。
第二条 被划转资产及划转基准日
股权价值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净资产价值为准。
第三条 双方的承诺
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划出方拥有完全、
有效的处分权。
方同意无偿接收上述国有股权,且后续履行股东义务。
第四条 附带债务及职工划转情况
担。
工原有劳动关系维持不变。
第五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及本协议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解决。
第六条 协议成立及生效
(1) 就本次无偿划转事宜按照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规定的相关程序取
得长春市国资委批准;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通过对本次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
审查。
二、本次划转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无
偿划转事项尚需履行信息披露、经营者集中审查等法律程序,能否最终实施完成
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