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 8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烟台智库典当有限
公司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 6 个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
董事长就借款相关事项代表公司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