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3 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期间已触发“华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决定
本次不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
?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议案》,决定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
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 2024 年 4 月 16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
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华钰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西藏华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786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4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分别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为人民币 64,000 万元,期限 6 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5 号文同意,公司 6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华钰转债”,债券代码“113027”。
(三)“华钰转债”自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
止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6 月 13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10.17 元/
股。
(四)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因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华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由原来的 10.17 元/股调整为 7.26 元/股。
二、“华钰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藏华钰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30 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5 日期间,满足连续 30 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9.438 元/
股),已触发“华钰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的议案》。
鉴于“华钰转债”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上市,目前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
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
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且未来三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
行使赎回权利。以 2024 年 4 月 16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
计算,若“华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是否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华钰转债” 提前赎回权,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机构对本次公司不提前赎回“华钰转债”事项无异议。
五、相关主体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可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
六个月内减持“华钰转债”的计划
经核实,“华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华钰转
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未持有“华钰转债”。
六、风险提示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未来三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若“华钰转债”触发赎回
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利。以 2024 年 4 月 16 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
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华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华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