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松井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菏泽松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松源合伙”)已清算注销,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全体合伙人按
照合伙协议约定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分配,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非交易过户事宜。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 8,716,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80%。本次权益变动后,松源合伙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松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长沙茂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松科
技”)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通过松源合
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变为其本人直接持有,凌云剑先生间接与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松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公
司股份的各过入方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未违反《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
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菏泽松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4MA4P92FE1T,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咨询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票 8,716,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7.80%,该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因松源合伙已清算注销,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
约定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合伙人 在松源合伙的 持股证券资产 对应公司股票分 占公司总
序号
名称 出资比例 代码 配数量(股) 股本比例
合计 100.00% 8,716,400 7.80%
二、其他相关承诺和说明
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各股东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不同意见,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
以执行。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变动相关承诺,除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本企业还应将因违
反承诺而获得的全部收入上缴给公司,本企业保证在接到董事会发出的收入上缴
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该等收入上缴公司。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意向的承诺
“松源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
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①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
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10%(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
量将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
前予以公告;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
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
让所持股份;③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的 10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
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
告。若松源合伙未履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松源合伙已严格遵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做出的上述承诺。
各合伙人名下之日起将合并计算,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五条关于减持比
例的规定,即:持续共用大股东集中竞价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 1%、通过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 2%的减持额度。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
关规定。
各合伙人承诺在承诺期间内拟减持过入的公司股份的,将提前通知公司及其他合
伙人,与其他合伙人友好协商,确定各自的减持额度。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可享
有的减持额度按照各自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的相应比例计算,合伙人放弃全部或
部分减持额度的,放弃部分可由其他拟减持的合伙人按照其届时持有的过入股份
的相对比例享有。
三、其他重要说明
股股东茂松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53,88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22%。公司实际
控制人凌云剑先生持有茂松科技 100%的出资额,通过茂松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53,883,200 股;同时持有松源合伙 4.66%的出资额,通过松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406,184 股。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前,凌云剑先生通过茂松科技与松源
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54,289,384 股,占公司总股本 48.5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茂松科技 53,883,200 48.22% 53,883,200 48.22%
松源合伙 8,716,400 7.80% 0 0%
凌云剑 0 0% 406,184 0.36%
凌剑芳 0 0% 5,140,933 4.60%
合计 62,599,600 56.02% 59,430,317 53.18%
注:上述股东凌剑芳系凌云剑胞妹。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通过松源合伙间接持有的
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茂松
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由 56.02%下降至 53.18%。
据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
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