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24-012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敦钰乐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金额:3000 万人民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要求,上市公司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及
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况
子公司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投资”)与基金管理人
上海敦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敦钰”)、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敦钰乐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由上海投资认购上海敦钰管理的敦钰乐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基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基金份额,基金属于 R4 风险等级的投资品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要求,上市公司认购专业投资机构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当及
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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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业务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上海敦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213-A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琼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海敦钰不存在关联关系,上海敦钰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敦钰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32164】
(二)基金托管人
企业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注册资本:869,652.6806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霍达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公司与招商证券不存在关联关系,招商证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招商证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服务业务登记编码为:【A00001】
三、基金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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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名称:敦钰乐金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形式:契约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范围:可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货币基金、公募基金、本
基金管理人发行并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机构托管的契约式私募投资基
金,但不可投资于上述产品的劣后级份额。
(五)基金的存续期限:20 年。
(六)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初始募集面值为 1.00 元
(七)登记备案情况:基金尚未备案。
(八)基金的管理人:上海敦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九)基金的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基金的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基金的申购、赎回、转让与转换: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根据合同相关约定申购和/或赎回基金,基金开放日
为每个工作日;申购基金时,按照申购申请所对应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计算基金份额;赎回基金时,按照赎回申请所对应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赎
回金额。申购及赎回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价格、赎回价格以开放
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基金无申购、赎回费用。
申购份额计算方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价格,申购价格为申购申请
所对应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计算方式: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赎回费(如有)-赎回
时提取的业绩报酬(如有),赎回价格为赎回申请所对应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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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由同一份额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另一私募
基金份额。
(十二)基金的费用: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1.5%;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
(十三)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当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终止或分红时,管
理人将提取赎回份额或分红份额当期收益的 20%作为业绩报酬。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
额。
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的基准、次数、时间、比例亦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复核后以本合同约定的形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十五)基金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主体及职责如下:
管人;根据市场情况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购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以基金管理人的
名义,代表基金与其他第三方签署基金投资相关协议文件、为基金财产利益行使
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合同规定的
其他权利。
对于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对基金财产及其他当事人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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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有权报告中国基金业协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保管基
金财产等权利。
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长本合同期限;提前终止本合同;更换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提请聘用或更换投资顾问;转换基金运作方式等本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通
过方为有效。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合理要求需要更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
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全体通过方为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本次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借助机构投资的专业
优势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
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存在的风险
基金所投资的项目未来可能受到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
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本次投资可能
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或投资不确定性等风险。同时,基金
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后续募集与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尚存在不
确定性。
公司将坚持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市场分析和研究,适时适量的介入,并将密
切关注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进展情况,防范、
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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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参与投资本基金,亦未在基金中担任职务;公司参与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
交易,且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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