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4008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进港口板块与工贸板块联动发展,拓展港口货源,促进
公司专注于沿海港口建设、生产经营,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
门户港建设,公司拟与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
油脂”)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广西天宝能源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能源”)100%股权以现金方式出售给北
港油脂,转让价格为 25,737.5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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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持有天宝能源股权,亦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手方北港油脂为公司控股股东北部湾港集团控
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等
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
周少波已回避表决,经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3 名独立董事)投
票表决通过。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
体成员同意并发表相关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收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政府有关
部门批准,无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存在相关法律障碍。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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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名称:广西北港油脂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7 日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体强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569099121B
主营业务:食用油脂、植物油料及植物油脂的生产、加工、
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加工、销售;仓储服务,自有设备的租
赁,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北部湾港集团持有 90%股权,广西
北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0%股权。北部湾港集团持有广西北
港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北港油脂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成立,是北部湾港集团工贸版
块重要组成部分,北港油脂旗下有广西港青油脂有限公司、防城
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自贡北部湾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三家油
厂,年可加工植物油料约 420 万吨,可实现年产值约 90 亿元;
主要生产豆油、豆粕、菜籽油、菜籽粕等产品,并打造和培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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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枫”、“兴港”等菜粕、豆粕品牌。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财务数据
北港油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
(未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07,290.62 446,223.60
负债总额 264,241.98 383,267.24
净资产 43,048.64 62,956.36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82,693.26 839,106.91
净利润 -19,210.73 -15,634.37
(四)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港油脂日常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五)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部湾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北港油脂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天宝能源 100%股权,交易标的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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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时间 2006 年 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港区大道 1 号楼 316-335 室
法定代表人 谢汝策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主要股东及各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自持股比例
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
物装卸搬运活动;土地使用权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运
输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
主营业务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港口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权属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天宝能源 100%股权。该 100%股权及
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涉及有关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广西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CAC 桂专字[2024]0005 号)
,
天宝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0 月 31 日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4,575.71 4,5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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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0.81 10.66
净资产 4,574.90 4,523.73
项目 2023 年 1-10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175.70 203.27
净利润 51.17 8.88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上海
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本
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
字[2024]第 C00040 号)。本次评估选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
具体评估结果及作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减额 增减率%
项目
A B C=B-A D=C/A
流动资产 1,205.86 1,205.86
非流动资产 3,369.85 24,532.45 21,162.60 628.00
其中:在建工程 51.50 51.50
无形资产 3,318.35 24,480.95 21,162.60 637.74
资产总计 4,575.71 25,738.31 21,162.60 462.50
流动负债 0.81 0.81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0.81 0.8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574.90 25,737.50 21,162.60 462.58
主要资产增值原因分析如下:
股权评估增值超过 100%,主要原因为土地评估增值。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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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账面值反映了土地的摊余价值,由于标的公司土地的
历史取得成本较低,评估基准日土地价格有所上涨,故评估值相
对于账面值增值较大。经与公司历史交易价格相比,评估增值率
均较为合理。
本项评估为企业整体价值评估,由于目前国内类似企业股权
交易案例较少,或虽有案例但相关交易背景信息、可比因素信息
等难以收集,可比因素对于企业价值的影响难以量化;同时在资
本市场上也难以找到与被评估单位在资产规模及结构、经营范围
与盈利能力等方面相类似的可比公司信息,因此本项评估不适用
市场法。
本次被评估单位设立于 2006 年 03 月,2006 年以招拍挂或
以海域使用权通过吹填后更换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取得两块工业
用地,原计划用做沥青项目,近期计划用做 503、504 号码头泊
位的后方堆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至今已超过 17 年,尚未有
具体的开发经营计划,公司一直未开展主营业务活动,部分土地
目前虽然出租但属于临时性措施,预期收益难以量化、与折现密
切相关的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无法预测,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
收益法。
资本市场的大量案例证明了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的范围内,
以各项资产加总扣减负债的结果作为企业的交易价值是被市场
所接受的。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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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宝能源日常经营状况正常,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说明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收购防城港三家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涉及公司收购北部湾港集团持
有的天宝能源 100%股权,收购价为 25,419.37 万元。
自2022年完成收购天宝能源100%股权后,公司积极推进码
头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但因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
输厅组织编制的《北部湾港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尚未出
台,导致我公司计划开展的503、504号泊位及利用该地块开发泊
位后方配套设施的报批工作暂时推进缓慢。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中,我公司计划引进的沥青、沥青沙等项目受环保等因素影响,
当地政府未同意引进。当前,当地政府催促公司尽快开展该项土
地的开发利用,避免国有土地闲置。经考察,目前天宝能源周边
已存在多家粮油加工企业,形成规模效应,北港油脂可利用该地
块开展油脂项目,项目落成后将给公司带来新的货源增量。工业
项目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如公司自行开展该项业务,将与北部
湾港集团下属子公司形成新的同业竞争,为此公司向北港油脂出
售天宝能源100%股权,一方面符合当地政府对土地利用的指导
要求,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货源空间,优化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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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不涉及岸线泊位部分,不影响码头泊
位的建设。
本次公司向北部湾港集团直接及间接持股100%的下属子公
司北港油脂出售天宝能源100%股权,转让价格为25,737.50万元,
高于收购价格,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源理财,以及其他该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交易完成后,不
存在公司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情
形。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在资产评估机构以 2023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
日对标的公司全部股权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
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后,确定天宝能源 100%股权转
让价格为 25,737.50 万元。本次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基础评估结果作
为参考依据,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合理
性,转让价格与交易标的的评估值基本相符,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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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北港油脂签署
《股权收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为北港油脂,乙方为公司。
(二)转让的标的资产
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为天宝能源 100%股权。
(三)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
件
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所认定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即 10,295.00 万元支付给乙方,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后 60 天内甲方
将全部转让价款 60%即 15,442.50 万元支付给乙方。
(四)股权交割、过户时间安排
约定的其它日期进行交割。标的公司于交割日将甲方记载于其股
东名册。甲方于交割日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合法享有和承担标
的资产所代表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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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过渡期损益归属及安排
本次转让过程中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至交割日所产
生的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六)税收和费用承担
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所有税收和政府收费(含股权
过户登记费)由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政府有关规
定各自承担。如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等对税费承担未有规定的,
双方各承担 50%。
(七)股权转让涉及的管理权、高级管理人员交接及人员安
排
本次转让后乙方的人员将不再在标的公司担任职务,由甲方
根据标的公司章程的规定选派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本次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安置(安排),本次转让前
后标的公司职工劳动关系保持不变。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
或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即构成违约。任
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守约方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对守约方进
行赔偿。
(九)协议生效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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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印章;
六、出售标的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向北港油脂出售天宝能源 100%股权,有助于为公司公
司生产经营提供新的货源增长点,有利于公司聚焦沿海港口主营
业务,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建设。本次交易符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天宝能源股权,天宝能源不
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公司总资产将增加约 21,161.79
万元,占 2022 年末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0.72%;总负债将减少
约 0.81 万元,占 2022 年末合并报表负债总额的 0.0001%;利润
总额将增加约 21,248.05 万元,占 2022 年末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对交易对方的影响
北港油脂完成收购标的公司后,有助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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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盈利能力。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含前期公司总
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审批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0.00 元。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予的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审批
与公司北部湾港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
项累计金额为 6,243.6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交易 定价 审批金
报批日期 交易对方 交易内容
号 类型 方式 额
报告编制 18.80
施工图设计 34.80
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
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广西北港电力有限公司 运维服务 10.00
验收服务 25.00
机房升级 1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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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243.66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允、合理。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为公司码头生产经营提供新
的货源增长点,有利于公司聚焦沿海港口主营业务,加快西部陆
海新通道国际门户港建设。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出售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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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
收购协议;
宝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
[2024]第 C00040 号);
让所持广西天宝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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