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 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4-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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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07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
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按
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 3,333,334 股-6,666,66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 0.48%-0.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的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账户。
限等原因,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因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
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
股份将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
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上
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同时为进一步完
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
凝聚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
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含)。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 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 3,333,334 股-6,666,666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区间约为 0.48%-0.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
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最长期限。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
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6,666,666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97%。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479,487        8.33%       64,146,153    9.30%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2,489,859       91.67%      625,823,193   90.70%
股份总数         689,969,346       100.00%     689,969,346   100.00%
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3,333,334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48%。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
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479,487        8.33%       60,812,821    8.81%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2,489,859       91.67%      629,156,525   91.19%
股份总数         689,969,346       100.00%     689,969,346   100.00%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
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591,773.34 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11,939.77 万元,流动资产为 200,281.70 万元,资产
负债率为 37.99%。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回购资金
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69%、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3.21%,约
占公司流动资产的 4.99%。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
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若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
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
划;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的减持计划
方式交易公司股份 6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提出的增减
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转让。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按照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转让的,则尚未转让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届时,公司将
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以及信息披露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于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
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等,并进行相关申报;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的资金储备和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
及时到位。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下列时间及时披露回购
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日内予以披露;
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原因终止本次回购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上
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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