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2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册的流通 A 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 A 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2 股
股票的对价。
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
序号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有人名称 情况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法定承诺: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承
中山投资控 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规
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
务。
公司 定承诺情形。
特别承诺
(1)在法定的禁售期期满后,公用集团只有在任一 置改革完成后,公用集团
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 5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 5 元(若 分别存在 12 个月、24 个
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月、36 个月的法定禁售
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时,公用集团 期,目前法定禁售期已期
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经确认后通知登记公司解除相 满。在法定的禁售期期满
关股份的锁定限制后方可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 后,公司任一连续 5 个交
流通股股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如果未来 易日二级市场股票收盘
公用集团从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该等股票的 价格达到 5 元(若此间有
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公用集团同意登记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公司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内及未达到减持条件时对公 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对该
用集团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进行锁定。公用集团如 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有违反承诺卖出原非流通股的交易,公用集团授权 以上,且投控集团不存在
登记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 违反承诺卖出原非流通
有。 股的交易行为,未出现违
反承诺情形。
革方案实施时,投控集团
已先行对未明确表示同
意的非流通股股东代为
垫付股份 9,183,514 股。
(2)对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公司实
集团收回黄劲红、陈池
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公用集团将先行代为
佳、叶宇平、邓浩辉自然
垫付。代为垫付后,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
人股东支付的代垫股份
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公用集团偿还代为
垫付的对价,或者取得公用集团的同意,并由公用
科技向深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购自然人股东支付的代
垫股份 126,853 股;2022
年 9 月 15 日,投控集团
收回山西汾西机电有限
公司法人股东支付的代
垫股份 36,592 股。
(3)若公司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则触发追加送股安
排条件:a、公司 2006 年度净利润低于 1,732 万元
公 司 2006 年 度 净 利 润
(2004 年度净利润的 150%); b、公司 2006 年度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c、在 2007
度报告如期披露且 2006
年 4 月 30 日(含本日)之前未能公告 2006 年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
报告,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当上述追加送股安排条件触发时,投控集团将向追
公司未发生触发追加送
加送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股的情况。
股东执行追加送股安排,追加送股总数为
①投控集团与公司正积
极探讨适合公司实际情
况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
案。②鉴于公司在股权分
置改革中的关于推出股
(4)为了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
权激励计划的承诺暂未
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投
履行,2012 年 4 月 23 日,
控集团同意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
投控集团在重大重组中
制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获得的限售流通股数中
的 25%,直至目前尚未解
除限售,该部分股份将在
公司实施完成股权激励
方案后方能解除限售。
投控集团已于 2006 年支
(5)投控集团承担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
付与本次股改相关的所
费用。
有费用。
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
黄劲红等 5 位自然人遵守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山西汾西机 定,未出现违反法定承诺
电有限公 法定承诺: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承 情形。2006 年 1 月 24 日
等 5 位自然 务。 公用集团外,其他非流通
人 股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
股份的法定禁售期为 12
个月,目前法定禁售期已
期满。
注:公司吸收合并暨定向增发后,投控集团承接了公用集团的股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冻结/标记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占
序号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市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 备注
份数(股) 公司总股本
数(股) (股)
的比例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合 计 217,461,195 785,428 0.0532% 0
注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其他限制。
注 2:限售股份不存在还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注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注 4: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黄劲红等 5 名自然人股东偿还股权分置改革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共计 177,079 股;本次中山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177,079 股,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
黄劲红等 5 名自然人股东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其完成偿还上述代垫对价股份
后的剩余股份。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变动数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 221,934,618 15.0453% -785,428 221,149,190 14.9920%
股
持股
法人持股
人持股
持股
人持股
股
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合 221,934,618 15.0453% -785,428 221,149,190 14.9920%
计
二、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 1,253,176,733 84.9547% +785,428 1,253,962,161 85.0080%
股
通股
的外资股
的外资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合 1,253,176,733 84.9547% +785,428 1,253,962,161 85.0080%
计
三、股份总
数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股改实施日 本次解限前 本次解限前
限售股份持有 持有股份情况 已解限股份情况 未解限股份情况 股份数量
序号
人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变化沿革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山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汾西机电
有限公司
注3
合计 58,863,583 26.1125% 291,692,,611 51.8076% 217,461,195 14.7420% /
注 1: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公司原控股
股东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用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意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垫付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代为垫付的总股数是 9,183,514
股。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12 月 24 日国资产权〔2007〕
文批准,公司吸收合并公用集团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简称“重大重
组”),新增发行 438,457,067 股 A 股,同时注销公用集团于吸收合并基准日
(2007 年 6 月 30 日)持有的公司 64,892,978 股 A 股。2008 年 3 月 10 日,公
用集团再收回股权分置改革中的部分代垫股份 1,732,387 股,按照相关文件规
定不需注销,由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控集团”,为公司与公用
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持有。重大重组后,公用集团被注销,投控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为 372,118,313 股,同时,投控集团承接公用集团的股改承诺。截至本公
告日,除股权激励事项尚须继续履行外,公用集团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其他特别
承诺已履行完毕。根据公用集团的特别承诺,在法定的禁售期期满后,公用集团
在任一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 5 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 5 元(若此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
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以上时,公用集团可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因在禁售期期满后,任一连续 5 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已经
达到 5 元,故公用集团所持股份及其收回的代垫股份可申请解除限售,办理上市
流通。
年 9 月 29 日上市流通。
年 2 月 17 日上市流通。
即 277,789,444 股已上市流通。(鉴于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关于推出股权激
励计划的承诺暂未履行,还有 25%尚未解除限售。)
每 10 股送 3 股股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分红派息后,投控集
团持有公司总股数 484,681,52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20,375,426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364,306,101 股。
年 3 月 18 日上市流通,投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为 484,707,681 股。
年 9 月 26 日上市流通,投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变动为 484,777,709 股。
复星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中山公用 13%股份,即 101,228,818 股。股权转让完
成后,投控集团持有的中山公用股份数量为 383,548,891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20,375,42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63,173,465 股),占中山公用股份
总 数 的 49.26% , 为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东 ; 复 星 集 团 持 有 中 山 公 用 股 份 数 量 为
年 7 月 31 日上市流通。
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此次转增股本后,投控集团持有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16,675,767 股。
年 11 月 25 日上市流通。
代 垫 股 份 共 177,079 股 , 持 有 公 司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股 份 数 量 变 动 为
注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汾西机器厂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
院宣告破产,其持有的 69,361 股限售流通股份于 2007 年 7 月 21 日由山西汾西
机电有限公司通过合法的竞买程序取得,上述股份已变更到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
司名下。经过公司上述 2012 年、2015 年两次转送股后,山西汾西机电有限公司
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总股份数变更为 162,304 股。2022 年 9 月 15 日,山西汾
西机电有限公司已向投控集团偿还代垫股份 36,592 股,偿还代垫后,其持有的
公司限售流通股总股份数变更为 125,712 股。
注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黄劲红等 4 名自然人未持有公司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黄劲红等 4 名自然人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原登记在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工行信托名下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司法判决(广东省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17]粤 0604 民初 14988、14989、14990 及 14991 号《民
事判决书》)并变更登记至其相应名下。经过公司上述 2012 年、2015 年两次转
送股后,黄劲红等 4 名股东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0,469 股。2020 年 12
月 16 日,黄劲红等 4 名股东向投控集团偿还代垫股份 13,634 股。偿还代垫股份
后,黄劲红等 4 名股东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份数变更为 46,835 股。
注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成后,原佛山市生产资料企业集团持有的
止经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买受人王贤购竞得上述股份并付清成交款项,上述
股份已变更到王贤购名下。2022 年 6 月 22 日,王贤购已向投控集团偿还代垫股
份 126,853 股,偿还代垫后,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总股份数变更为 435,802
股。
披露《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 股份占当时
序号
提示性公告》的日期 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总股本的比例(%)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对相关
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该部分股份申请上市流
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
的行为。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
件。
八、备查文件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