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5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长泉先生
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海德
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
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浙海德曼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表决结果: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高长泉、高兆
春、郭秀华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浙海德曼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金额为不超
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在此
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浙海德曼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