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范高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582,000 股,未超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仍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春风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为人民币 13.96 元/
股,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最终确定的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同意公司与认购
对象陶春风签订《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公司与认购对象陶春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
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本次开立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本次开设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
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鸿高科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