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8 证券简称:源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8,530 股。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
董事已就公司 2021 年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
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后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
合计向 10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51.15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1.11 元/股,有
效期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激励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新增的 59.90 万股已于 2023 年
公司总股本由 60,000,000 股变更为 60,599,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二) 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后剩
项目 授予日期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余数量
票期权激 51.11 元/股 106 人 0份
月 27 日 份
励计划
(三) 股票期权调整情况
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0,599,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
发 现 金 红 利 39,389,350.00 元 , 转 增 24,239,600 股 , 本 次 分 配 后 总 股 本 为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激励对
象完成激励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份红利、配股、
增发、派送现金红利等事项,应对激励期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次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时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将由 903,300 股调整至 1,264,620 股,行
权价格由 51.11 元/股调整至 36.04 元/股。
(四) 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经结束。
第一个行权期共有符合行权条件的 99 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实际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59.90 万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行权价格为 51.11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二、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 本次激励对象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等待期自授予日起算,至以下两个日期的
孰晚者:(1)自激励期权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的前一日,以及
(2)公司完成上市之日。激励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等待期届满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届满
第一个行权期 40%
后 1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等待期届满后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
第二个行权期 30%
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等待期届满后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
第三个行权期 30%
待期届满后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截至本议案发出之日,自等待期届满后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已过,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比例为股票期权总数的 30%。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
成就的情况如下: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述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件。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栏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
为 23,210.69 万元,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收入不低于 38,000 万元,激励期权当期可行权比例为 营业收入 51,501.22 万
绩考核要求,满足行
权条件。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公司 100 名激励对象
度。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实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
施。考核相关程序和结果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薪酬 核结果为合格或以
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执行。激 上,符合个人层面绩
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 效考核要求,满足行
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 权条件。
销。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激励
计划》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绩效、离职或个人
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处理。
三、 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 授予日:2021 年 7 月 27 日。
(二) 行权数量:628,530 股。
(三) 行权人数:100 人。
(四) 行权价格:36.04 元/股。
(五)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 行权方式:集中批量行权。
(七) 行权安排:自等待期届满后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等待期届
满后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管理层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
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
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
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调整 调整
股票期 股票期
可行权数
权激励 权激励
已获授予的 量占已获
序 计划期 计划期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 授予股票
号 权数量 权数量
量(股) 期权数量
前本期 后本期
的比例
可行权 可行权
数量 数量
(股)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理
小计 785,000 235,500 329,700 3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94 名) 711,500 213,450 298,830 30%
小计 711,500 213,450 298,830 30%
总计 1,496,500 448,950 628,530 30%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 100 名激励对象符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
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
的合计 62.85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可行权的激
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 100 名激励对象符合
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因此,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批量行权的方
式行权。
六、 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确定的行权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 股权激励计划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 期权定价模型确
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
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
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
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
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的
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注销、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