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
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
期限为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
议为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4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
信息”)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深圳分行”)签订
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额度为 1,000 万元,额度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本次借款金额为 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3 日
至 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与交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
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
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
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额
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11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本次借款金额为 5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5 日止。公司与华夏银行深
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大为创芯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签订了《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循环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额度期
限自 2024 年 1 月 4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 日止;本次借款金额为 100 万元,借款
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5 日起至 2025 年 1 月 3 日止。公司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主债权
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特尔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生态园 12 栋 A1401
产品、工业自动控制产品及检测设备的软件开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零售与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零
售与批发;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况(未经审计) 状况(经审计)
资产总额 32,249,476.15 60,214,808.18
负债总额 10,060,032.93 30,906,497.39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22,189,443.22 29,308,310.79
项目名称
计) 计)
营业收入 17,853,174.19 42,132,277.10
利润总额 -3,955,188.55 -6,795,315.35
净利润 -4,982,507.32 -4,169,620.46
(二)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生态园 12 栋 A1406
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
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况(未经审计) 状况(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6,141,762.29 152,987,281.23
负债总额 129,066,364.21 84,825,650.4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47,075,398.08 68,161,630.80
项目名称
计) 计)
营业收入 457,961,268.56 468,493,072.09
利润总额 -21,310,283.47 24,444,998.19
净利润 -23,484,314.77 22,372,177.23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
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
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计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
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二)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
费用以及其他所有大为创芯的应付费用。
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
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
的确定日时,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
期限届满日。
(三)公司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
险承担费);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
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大为创芯给上海银行深圳
分行造成的其他损失。
年。若《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
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四)特尔佳信息、大为创芯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
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
为总计不超过 18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为 2,5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3.79%,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117,850 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为创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 500 万元,
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已为上述
担保提供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对应担保额度及余额均为 0;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债务情形,对应的担保额度及
余额均为 0;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对应
的担保金额为 0。
六、备查文件
(一)特尔佳信息与交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交
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二)大为创芯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大为创芯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公
司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公司子公司近期归还银行借款的回执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