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4-002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无锡市德科立光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无
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
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