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拟继续在2024年度向关联方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
思生态”)及其子公司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佳木”)、
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肥业”)、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博硕思化肥”)、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
新安”)、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硕思农业”)(上述公司
以下合并统称“博硕思”)销售商品,2024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2,200.00万元
人民币。
公司已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2024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海波、王佳才回避表决。
根据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项目
建设进度,在 2024 年度有部分工程矿产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
需磷矿石供应,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关联方天一矿业采购原材料磷矿石,2024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 12,000.00 万元人民币。交易路径为直接购买或根据当
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
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之《2024 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斌回避表决。
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别 已发生金额
销售掺混肥、 成本加成的基础上
水溶肥等 协商确定
博硕思
销售磷酸一铵
向关联人销
及其他(含贸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4,700.00 0.00
售商品
易产品)
小计 - - 12,200.00 0.00
向关联人采 天一矿
采购磷矿石 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12,000.00 0.00
购原材料 业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 披露日期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别 容 生金额 及索引
比例(%) 差异(%)
销售掺混肥、
水溶肥 2022 年 12
月 13 日巨
向关联人销
博硕思 潮资讯网,
售商品 销售磷酸一 公告编号:
铵及其他(含 1,447.73 1.49% -67.83% 2022-150
贸易产品)
月 15 日巨
向关联人采 天一矿
采购磷矿石 93.16 5.13% -98.84% 潮资讯网,
购原材料 业
公告编号:
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因为: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双方实际交易量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
与年初预计产生较大差异,导致该关联交易较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原因:天一矿业工程矿实际产出量低于前期预计数量,且产出的工
的原因说明
程矿品位波动较大,部分不能满足本公司生产工艺需求,导致双方
实际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受市场行情波动影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 响,双方实际交易量与年初预计产生较大差异,导致该关联交易较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预期发生较大变化。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2、确认董事会关于 2023 年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异的说明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天一矿业工程矿实际产出量低于
前期预计数量,且产出的工程矿品位波动较大,部分不能满足本公
司生产工艺需求,导致双方实际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新疆博硕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DECOMBELDANNYCAMIEL)
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有
机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海藻酸水溶肥、农作物
滴灌专用肥、叶面肥、冲施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
剂、掺混肥的生产、销售、研发、售后服务,肥料增效剂、农林保水剂、土壤修
复菌剂、化肥的生产和销售,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以及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
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销,车辆租赁,农业服务、农机作业和修理。(以上须经
国家专项审批的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
配额招标、专项规定管理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注册地位于新疆阿拉尔市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八团职工创业园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博硕思生态截止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24,249.75 营业收入 16,214.09
净资产 16,391.86 净利润 1,596.17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生态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显示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
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新疆博硕思佳木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DECOMBELDANNYCAMIEL)
注册资本:1486.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含
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
土壤改良剂、叶面肥、冲施肥、深施肥、掺混肥、化肥的生产和销售、研发及售
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器、农业机械的购
销;车辆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温宿产业园建材区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佳木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佳木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
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双
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新疆博硕思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DECOMBELDANNYCAMIEL)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肥料生产;肥料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农药批发;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销售;
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
分装的包装种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八团塔门镇创业路45号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佳木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佳木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
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
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新疆博硕思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德康尔·丹尼·卡米尔(DECOMBELDANNYCAMIEL)
注册资本:7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金沟河镇312国道4343公里处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化肥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化肥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
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新疆博硕思新安化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肥料、有机肥
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农作物滴灌专用肥、叶面肥、冲施
肥、有机复混肥、无机复混肥、微生物肥、土壤改良剂、掺混肥、化肥的生产、
销售、研发、售后服务,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以及分析仪器、环保仪器、实验仪
器、农业机械的购销,农业机械服务及修理,汽车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一四二团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新安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新安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
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新疆博硕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琦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药批发;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农作物种子经营
(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汽车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北三东路19-3号6-12室
本公司持有博硕思生态40%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王佳才先生、张海波先
生担任博硕思生态董事,博硕思农业为博硕思生态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方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博硕思农业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不存在违约
风险,与公司合作顺利,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情况分别采用了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的“合同”交易
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瓮安县天一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耿立峰
注册资本:116,88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磷
矿开采、加工及购销,磷化工生产及相关产品购销,磷化工相关技术的咨询服务
与转让,其他矿产资源加工和购销;新材料研发与制造。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银盏镇太平社区麒龙摩尔城财富
中心 B 座 24 层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天一矿业截止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179,098.35 营业收入 615.85
净资产 98,361.99 净利润 504.1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一矿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且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
斌先生兼任天一矿业董事,天一矿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公司在天一矿业实际产出工程矿后,结合磷矿石产量、品位等情况与天一矿
业进行关联交易,天一矿业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
(1)交易路径
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
如下交易路径之一开展:
①天一矿业直接销售给本公司及子公司;
②根据当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
(2)交易价格
关联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双方尚未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具体
的“合同”交易双方将根据市场经营情况另行签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与博硕思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方博硕思的主营业务为大量元素水溶肥及掺混肥的销售,在西北市场具
有市场开发及占有优势,公司及子公司与其通过关联交易可形成优势互补。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按照成本加成的基础上协商及参
照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预计不会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营业收入的 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
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与天一矿业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方天一矿业的主营业务为磷矿石开采,根据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项
目建设进度,在 2024 年度将有部分工程矿产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
产所需磷矿石供应,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天一矿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
交易金额预计不会超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营业收入的 10%,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一)对《2024年度与博硕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博硕思生态及其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该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佳才先生、张
海波先生应当回避表决。
(二)对《2024年度与天一矿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天一矿业为本公司间接持股的参股子公司,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及天一矿业老虎洞磷矿开采工程建设情况,天一矿业在2024年度有部分工程矿产
出,为稳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所需磷矿石供应,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天一矿
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确定,交易路径为直接购买或根据当地政府管理要求设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一致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海斌先生为天一
矿业董事,应回避表决。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
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
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川恒股份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门会议审核
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