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比例达到 1%且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蓝点电
子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昆仑互联网智能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51.56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2,480,000 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
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 6.08%减少至 4.58%,减
持股份比例达到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恒烁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 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均非恒烁股份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实际转让 转让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拟转让数 实际转让数
序号 股东姓名 数量占总 持股比
(股) 例 量(股) 量(股)
股本比例 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天鹰合胜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前海蓝点电子
信息产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北京昆仑互联网智
能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7,886,829 9.54% 2,480,000 2,480,000 3.00% 6.54%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转让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
询价转让减持公司 1,24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持有
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6.08%减少至 4.58%,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
降至 5%以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
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鹰合赢(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住所
信息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B0562
天鹰合赢(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主要合伙人
司、孙化明以及其他合伙人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 月 5 日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权益种类 减持比例
(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 询价转让 1,240,000 1.50%
月5日 通股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 - 1,240,000 1.50%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 合计持有股份 5,027,854 6.08% 3,787,854 4.58%
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其中:无限售条
限合伙) 件股份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及履行已经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
计划书进行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
编号:2023-051);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此前承诺的情况;
(6)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鹰合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 实际受让数 占总股 限售期
受让方名称 投资者类型
号 量(股) 本比例 (月)
北京丰润恒道私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磐厚蔚然(上海)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
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恒烁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369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 76 家、证券公司 53 家、保险机构 16 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45 家、私募
基金 176 家、信托公司 1 家、期货公司 2 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8:00 至 20:00,
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10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
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10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9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 51.56 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
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
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
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