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4-002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函》。徐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格为不超过 7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
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
(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34)、《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5)。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36,8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额为 30,005,750.08 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
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在此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536,872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
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按照披露的用
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