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983,028.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0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 个 人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2 年 11 月 5 日 , 公 司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121)。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1月11日,
公司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123)。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2022年11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登记工作,向119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336.96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1月6日。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45元/股调整为8.40元/股。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1
月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以8.40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
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届满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首次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届满,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为 2024 年 1 月 8 日-2025 年 1 月 3 日。
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 12 个月间隔的要求,且满足《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 12 个月间隔的
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说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67.5848 亿
元; 足解除限售条件。
授予的 119 名激励对象中,有 5 人
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中
注销,剩余 2 人因系近期离职,故
所持限制性股票尚未回购注销。
除此之外,公司在第一个解除限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期可办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有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届时按照下
表确定个人层面系数:
(1)109 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1.0 0.8 0.5 层面标准系数为 1;
(2)5 名激励对象当年绩效考核结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
果为 B-,当期对应的个人层面标准
标准系数×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系数为 0.8,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
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将同步安排会议审议回
购注销前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
序 获授的限制性股 已解除限售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号 票数量(股) 的数量(股)
量(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12人)
合计(114人) 3,294,200 0 983,028
注: 1、2名激励对象在个人业绩考核年度内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未统计在上表内。
份总数为983,028股,其中5名激励对象因未达到考核要求,需公司回购注销股份总数为5,232股。
该部分股份未统计在上表内。
仍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435,959,813 39.13 -958,028 435,001,785 39.04
高管锁定股 335,875,286 30.15 +25,000 335,900,286 30.15
首发后限售股 96,084,327 8.62 0 96,084,327 8.6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00,200 0.36 -983,028 3,017,172 0.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 678,187,031 60.87 +958,028 679,145,059 60.96
总股本 1,114,146,844 100.00 1,114,146,844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前股本结构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数据。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
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和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