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元饮品: 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4-01-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4-00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用途: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养元饮品”)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500.00 万股(含)且不超过 1,000.00
万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回购方案公告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一)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
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
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回购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
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
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占 公 司
         拟 回 购 数 量 总 股 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万股)          的 比 例 元)
                       (%)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
                                数量上限 1,000.00
         不低于 50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
                                                  公司股东大会
         万股(含)                  上 限 人 民 币 25.00
 减少注册资本 且 不 超 过                 元/股(含)进行测
                                                  超过十二个月
         (含)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超 过 人 民 币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00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00 元
/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回购数量将按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不超过董事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公司若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 1,000.00 万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00 元
/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资金来源全部
为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础,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 500.00 万股(含),回购股
份数量上限 1,000.00 万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全部注销用以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后

            回购前         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计      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计

                              算               算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条       0          0      0        0      0        0






条   1,265,493,600 100.00 1,260,493,600 100.00 1,255,493,600 100.00






股   1,265,493,600 100.00 1,260,493,600 100.00 1,255,493,600 100.00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
续实施情况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1,335,452.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 1,060,517.89 万元,流动资产 782,719.66 万元。若本次回购达到股份数量上
限 1,000.00 万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
计使用的总回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0 万元。按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
数据测算,回购金额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 1.87%、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的比重为 2.36%、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3.19%。
    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认
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意见
    在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后,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章程》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回购用途和回购目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
一回购股份》第二条相关规定,存在必要性。
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可
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
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
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回购方案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
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
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
对本次已回购的股份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
况,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
购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董事会授权人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的具体方案;
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实施本回购方案;
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
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的其他事项;
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
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
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
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
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公司将根据回购事
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一)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已经披露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2 月 11 日)
以及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
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2023-033)。
  (二)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
份回购专用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账户号码:B886294119
  (三)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本报告书部分内容与公司 2023 年 12 月 1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有不同之处,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就公司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禁止情形进行了修订所致。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养元饮品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