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项目、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
对非公开项目及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非公
开募投项目及可转换债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非公开募投项目及可
转换债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项目募集资金及可转换债
券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非公开项目及可转换债券项
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分别使用不
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非公开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
元)可转换债券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的情况下,使用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可转换债券项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 2.8
亿元)的可转换债券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宁宇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史学清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波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科蓝软件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