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4-00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于 2024年1月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罗玉明先生、李天蜀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弋涛先生、杨曼曼女士、夏常源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弋涛先生、夏常源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杨曼曼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
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Michael Xiaoyan Wei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非
独立董事,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川平先生、廖
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Michael Xiaoyan Wei先生、杨川平先生、廖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四届全体董事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专学历,毕业于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1989 年至 1998 年任
乐山无线电厂光通信分厂技术员;1998 年至 2001 年任光通电子执行董事、总经
理;2001 年至 2002 年任四川九州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主管;2002 年至 2004
年任光盛通监事;2004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监事;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新易盛有限董事长、财务总监;201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光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2,460,988 股,持股比例
为 7.39%。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此以外,除此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
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生学历。1991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电
子科技大学测试技术及仪器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1991 年至 1998 年任成都前
锋电子仪器厂工程部工程师;1999 年至 2001 年,创立慧达电子,任法定代表人;
年于光玉科技从事测试工作;2005 年至 2007 年任成都英思腾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总监;2007 年至 2008 年任光盛通信技术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先后
任新易盛有限技术总监、董事、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晓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50,567,343 股,持股比例
为 7.12 %。高光荣先生、黄晓雷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此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电机拖动及自动化专业。1982 年 9 月至 1988 年 8 月
任峨眉山铁合金厂四分厂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乐山无线电厂光
通信分厂厂长;1996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成都康和光电子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200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四川光恒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成都思文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美术教育专业。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在四川省
盐业学校任教,
年 3 月至今在成都理工大学任教。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天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学历,硕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专业。历任东方锅炉厂工程师,中国人寿四川分公
司工程师,美国 DEST 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天盟网络技术公司产品总监。现
任新讯数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原名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区经
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弋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硕士学位,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专业。历任重庆市沙坪坝区房地产管理局
局长办公室秘书,物资储运集团成都期货投资公司操盘手,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
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副主任,四川致
高守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成员。现任北京大成(成都)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杨曼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2017年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任教,现任西南财经
大学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夏常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规定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