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4-00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56,119.2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 16,800.00 万元,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占 首 次 公 开 发 行股 票 超 募 资 金 总额 的 比 例 为 29.94% ( 低 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超募资金 16,8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的《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 号),
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6,81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已经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后,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验字
第 61763891_B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实际募集资
金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
料项目
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
中心项目
合计 92,758.98 87,257.6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6,119.22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6,8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6,8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内容和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16,80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发
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6,800.0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一)《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