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贝岭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规定。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