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
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拓
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拓山重工控股股东履
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
游亦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 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 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为 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
方。
徐杨顺,中国国籍,住所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截至公告日,经查询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徐杨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 履 行 承 诺 , 控 股 股 东 、 实 际 控 制 人 徐杨 顺 以 现 金方 式 全 额 补偿公司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
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补偿资金入账后将计入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联交易。
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游亦
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 5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经审议,董事会
认为:为履行承诺,徐杨顺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 4,343,075.98 元的损失。
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
产结构,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及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
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
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刚 梁安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