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
的回函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发出的《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
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之签字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朱春华 施惠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