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1-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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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3         证券简称:佳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1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
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严文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00.00万元(含100,400.00万
元),发行数量为10,040,000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4年1月4日至2030
年1月3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
第六年2.5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1月10日,T+4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1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年1
月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
为上市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7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3%(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3日,T-1日)收市
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
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00,4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余额包销。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普通股股东。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佳禾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3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佳禾智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2.9670 元可转
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338,388,8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不存在库存股,可参与
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338,388,8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 , 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10,039,995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793”,配
售简称为“佳禾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
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
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
位 1 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以下简称“精确算法”)。
  原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
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
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
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
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
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改了《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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